法律问答

之前有过给人担保,但是都已经还清了可是现在却被银行起诉了

抵押担保
2022-12-13 09:1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别人担保但是被对方拉黑了,在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在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我们担保人在日常是普遍存在的,因为作为朋友也好,或者说其它的一个形式也好,为他人担保这一个普遍是存在的。如果说担保人在这个人民法院追偿以后,这个如何维护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我们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行使这个追偿权,根据你自己的一个已经向法院偿还给这一个债权人的这个金额,再重新向这一个人民法院起诉这一个被告,然后这样子才主张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
  • 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即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的追偿时间为三年,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如果超过三年的,对方享有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