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开庭后到作出裁定的时间应当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一般在一个月至两个月左右。人民法院在作出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送达之后,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出狱了。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
作出假释裁定的,还应当送达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
第十九条
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也可以自行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