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共同财产。虽然一方当事人在婚后买房,但是当事人是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则该房应被认定为是
夫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时,该房屋不予分割,另一方也无权要求分割该房屋。如果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房,哪怕房子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也算可以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