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人能不能提起刑事自诉

刑事辩护
2022-12-13 10:1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对于法人能否提起刑事自诉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自诉人仅限于自然人,法人不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法人无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不能提起刑事自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法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自诉人是指刑事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包括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被害人的近亲属。法人就属于其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需要刑事起诉书。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人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如果提交起诉书有困难的,法院会对起诉请求进行记录,并且要起诉人签名。如果同时提起法定民事诉讼,还应提交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