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还未到期,应工作变动需要退租,再两个月前就和中介说过这件事情,当时合同也是房东委托中介签订,合同中约定退租需一个月告知房东,赔偿押金。 现在的情况是,提前两个月和中介说过,后续提前一个星期和房东说了。 房租,三个月一交,距离下一次缴纳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应该退还一个月的租金

房屋租赁
2022-12-13 10: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未到期可以退租。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承租人向出租人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可以退租,但承租人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延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的租房合同失效、租赁关系终止,双方均表示不续签合同但仍继续实施租赁行为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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