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1岁男孩和14周岁女孩非暴力下同居,后来发现怀孕了,然后结婚了,由于没到法定年龄结婚就没有领结婚证,现在过不下去了,请问女孩彩礼钱要不要退回去?

彩礼
2022-12-13 10:1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使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双方分手后应该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在分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符合法定情形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如果是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者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同居的,又或者是婚前购买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彩礼是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没领结婚证彩礼钱是可以要回的。法律规定可以返还彩礼钱的情况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况都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钱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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