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前需要准备什么

起诉离婚
2022-12-13 10:25: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起诉前需要准备的有:请求离婚的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和债务情况的材料;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起诉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写好民事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证据包括结婚证、身份证等;

    3.拿着准备好的起诉状立案,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需要分割财产的,要提供财产清单和权属证明;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己方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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