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女朋友在1994年之前与前夫成家并生了一个孩子。但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2004年两人就分手了,孩子和家产都没有什么争议。现在她要与我结婚,可不知道什么原因,她的户口簿上被填写了已婚。这就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了吧?怎么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呢?请解答!谢谢!

结婚
2022-12-13 10:3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办理结婚登记的,应该在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对方的户籍地是上海的,可以在上海办理,否则,只能回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 孩子生了还没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尽快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双方还未登记结婚的,其婚姻无效,该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成立婚姻关系,只能够认定其为同居关系,其关系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应当及时其补办结婚登记。未登记结婚的,就不是合法夫妻,也就不属于对方当事人法律意义上的配偶。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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