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孩子的亲生父亲故意纵火烧伤孩子,并扬言就是要烧死孩子,他喝酒回来在孩子睡着的情况下,点了两件衣服把一团火扔到了孩子脸上,说要烧死孩子,我在旁边挡了一下,孩子现在胳膊被烧伤,我们肯定是要离婚,这个他犯的是什么罪,我该以什么罪追纠他的责任,这个属于治安还是刑法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13 10:34: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的是失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过失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是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家庭暴力致使对方伤残此时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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