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就想问一下,我的户口还在前夫那里,我想在那里申请宅基地可以吗?

2022-12-13 10:3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户口申请宅基地的流程是:村民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获得宅基地。一人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将宅基地出卖或出租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情形有: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 一般来说,非农业户口是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是,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大多由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市昌平区农村宅基地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申请宅基地必须具有本村农业户口,而相隔不远的唐山出台的《唐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则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所以说,非农业户口能否申请宅基地,要依据不同地区具体分析。法律依据:《唐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成员、非本农村集体成员因继承房屋占有宅基地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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