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咨询一下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写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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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3 11:06: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合同一般需要写明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才会有效。具体还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陷责任与保修、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工程合同写明以下内容才有效: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才会有效。具体还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陷责任与保修、违约、索赔和争议解决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 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依法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含当事人条款、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承包人保修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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