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公司工作了4天后离职了,公司只发了我4天的底薪,加班费他们说不给了,我在她们公司4天加班就加了16个小时,如果不给了,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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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
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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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后,只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并且有加班证据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
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的。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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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您与单位进行协商看是否能要回加班费。离职或者辞职的,此时注意要证明双方先前存在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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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