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可异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
2022-12-13 11:3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如果该异地非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双方可以在此地的人民法院办理诉讼离婚手续。如果该异地是夫妻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还可以在此地的民政局依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能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但必须满足如下情形:
    1、协议离婚的,上述所称异地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起诉离婚的,必须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若被告不在中国居住、被监禁等情形下,可在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诉讼离婚是可以异地办理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同时向法院提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对案件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立即进行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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