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筑工地包工头欠钱不给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用吗

讨薪
2022-12-13 11:4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包工头欠钱不还,农民工可以要求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作;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 工地欠工程款不给的,承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欠款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签署和解协议。在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工地欠货款不给的,承包单位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诉讼的过程中,欠款双方达成和解的,可以直接签署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