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审批流程: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一般包括:借款申请书、客户的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2、向银行提出申请,并由银行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
3、银行做贷前审批,对通过审批的,可与其签订
借款合同;对不予审批的,作出情况说明。
4、签订完借款
合同后,由银行放贷。
法律依据:
《
贷款通则》第二十五条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应当向主办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的经办机构直接申请。
借款人应当填写包括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偿还能力及还款方式等主要内容的《借款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
二、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原有不合理占用的贷款的纠正情况;
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五、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六、贷款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