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停产,被告知停职,可以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吗?

讨薪
2022-12-13 11:4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生活费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则应按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企业停工工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生活费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公司因关停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一般不需要赔偿员工,只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员工;若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的,才要按上述标准的双倍来赔偿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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