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该如何处理

股权转让
2022-12-13 11:5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是:如果收购了原股东的股权的,则原股东不具有股东地位,不能享有分红等权利;如果原股东继续持股的,则在收购的公司中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可以继续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公司被收购后对原股东的处理有:
    1、原股东股份被收购的,原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不再享有股东权利;
    2、原股东股份未被收购的,原股东仍然是公司股东,继续享有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第六十五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 公司被收购后,关于对原股东的处理应当按照如下规则进行:
    1、如果收购了原股东的股权的,则原股东不具有股东地位,不能享有分红等权利;
    2、如果原股东继续持股的,则在收购的公司中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的比例可以继续享有资产收益等股东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