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没有债务人地址法院不给立案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3 11: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程序是:
    1、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进行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进行法庭辩论等程序;
    5、人民法院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根据事实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欠钱不还按以下程序起诉: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3、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4、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如果欠钱的人找不到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会通过六十日公告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判决下来以后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