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未过期可以重新办理一张吗?

2022-12-13 12:0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的身份证即将过期,一般需要在过期前的三个月之内补办。因为身份证过期了就不能用了,在补办的期间,如果要用到身份证的,那么由于新证未到,旧证已经失效,会带来很多麻烦。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过期就失效了,无法继续使用了。身份证过期之后,当事人最好及时办理新的身份证,因为旧身份证失效了,无法使用,如果不办理新证的,在需要使用身份证的时候就会带来麻烦。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新身份证下来之前,老身份证如果没有过期就是有效的。通常看身份证有没有效,一般是看身份证反面的有效期,如果有效期到了,不管有没有新身份证,旧身份证都没有效。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