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有没有权利必须要求学生签三方协议,不签就不给毕业?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13 12:4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不签三方协议,可能会影响到学校的就业率,对学生自身是没有影响的。学校是不得以学生不签订为由,不为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只要如果学生符合毕业条件,学校必须正常办理毕业手续。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不签三方协议不影响毕业。三方协议只是学校为毕业生提供的一个就业指导,学生可以接受该就业指导与安排,也可以自行安排,但毕业生的就业求职不能与本人的学业和学校的教学秩序发生冲突。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各部委、各地方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负责管理举办本部门、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其它部门不得举办以毕业生就业为主的洽谈会或招聘会。
    举办省级上述活动要报国家教委备案,跨省区、跨部门的有关活动须报国家教委审批。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
    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

  • 毕业生三方协议可以不签,毕业生拥有不签订三方协议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主体签订的劳动协议,其主要是为了学校统计就业信息与数据,并不强制要求签订三方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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