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车停在地下车库,车是自己买的,每月交了80元的管理费,物业有责任吗?

业主维权
2022-12-13 13: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地下车位管理费标准一般是由市场所决定的,当然也不排除价格主管部门对其分类划档进行最高价格限制,另外可能某些地方物价局要求各小区上报物业费进行备案。物业费由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成本自我制定,并召开居民委员会议进行协商,居民代表签字同意后,方可收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 车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了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物业公司应该对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主向物业公司交纳了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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