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上班路上骑车发生交通事故,我的主责,公司买了商业保险,我是否应该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2-13 13:4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工伤但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不属于工伤的,则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且依然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该机动车购买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如果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