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丈夫不管不顾也不给钱钱,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法律上我应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2-12-13 14: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不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如果双方之间存在财产上的纠纷,或者是起诉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或者是孩子出生后起诉男方支付抚养的,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如果离婚之后女方因为怀孕没有收入来源,并且也没有存款,那就可以要求男方进行救助。但是女方不能因为自己怀孕就要求男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怀孕期间离婚的,男方在孩子没有出生之前是不用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如果女方怀孕生活困难的,男方如果有负担能力应该给予帮助。孩子出生之后由女方抚养费的,那男方就应该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