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超市内顾客摔伤保险公司责任如何认定

保险赔偿
2022-12-13 14:4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银行、商场、游乐场经营者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法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侵权人对受害人作出赔偿之后,受害人是仍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二者之间并不冲突。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产品责任保险具有以下几种基本责任:保险有效期内,保险公司应当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赔偿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者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者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为产品事故支付的诉讼、辩护费用,以及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的赔偿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
    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