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去登记地能否可以

协议离婚
2022-12-13 15: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以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因为结婚登记的地点是一方户口所在地,离婚登记的地点也是一方户口所在地。不过诉讼离婚的话,需要原告去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就不一定是婚姻登记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理离婚登记要用到结婚证、夫妻双方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登记簿、子女出生证等证件。且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需提供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共同向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不一定需要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协议离婚的只需要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诉讼离婚一般是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应该去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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