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户口怎么落户

2022-12-13 15:2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落户集体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集体户入户介绍信;
    (3)申请人的集体户口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迁往人才交流中心的提供);
    (5)申请人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离职等原因迁往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集体户的提供);
    (6)申请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迁往单位集体户的提供);
    (7)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的房屋查询证明(若申请人在本市有可登记户口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再迁入本市集体户);1.以上入户人员办理落户时均需提供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16周岁以下人员不提供)。2.市内迁移所规定的入户地址登记顺序,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供其居住的,或合法承租并持有使用证明的公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地址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或实际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镇)社区集体户登记入户
  • 集体户口居民生的孩子申报户口,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只有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过户集体房产证的流程是: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村委会证明以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至当地县、市房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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