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吗

业主维权
2022-12-13 15: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不能因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由扣押钥匙。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物业服务合同和房屋买卖合同虽有联系,但非同一法律关系。物业管理公司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的权利。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
    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