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公积金可以在本地提取吗

社会保险
2022-12-13 16: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异地公积金的提取手续是:
    1、当事人需要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办好变更登记后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文件;
    3、然后拿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 提取公积金的情况:
    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3、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符合条件的职工是指具有所购买住房坐落城市的户籍证明或者工作证明。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如果职工是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除上述资料外,再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还款凭证,贷款购房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首付款,也可以按月偿还贷款提取,职工提取首付款后,再次按月还贷提取只需提供公积金卡、身份证和还款凭证即可。
    对于异地买房的购房者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全市通存通兑,职工可就近选择任一管理部办理相关的提取业务。因购买外地住房需要人工核实处理,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并告知职工能否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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