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允许,偷拍我的照片,发到微信群,作为管理范例,这样是侵犯肖像权吗?

肖像权
2022-12-13 18:4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偷拍他人侵犯肖像权,肖像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人身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以公益性、新闻性为目的传播照片已经侵害了肖像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经同意拍照不算侵犯肖像权。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如果给他人拍照之后,未经允许经公开发布用来营利就会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未经他人允许,又不是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目的,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或者公开传播,又或者是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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