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怎么申请解散公司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13 19:3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解散公司需要持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形时申请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可以在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上提议解散,决议解散需要经过特别表决。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如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股东申请解散公司条件是: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发生;
    2、通过重组、和解等途径不能解决;
    3、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解散公司;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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