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路上被人拿着手机怼脸拍摄,侵犯肖像权了吗

肖像权
2022-12-13 22:24: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告要求偷拍者立即停止拍摄照片的行为,并要求偷拍者马上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偷拍者对被拍者的要求置之不理的,依法让公安机关对偷拍者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拍摄路人侵犯肖像权。肖像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人身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以公益性、新闻性为目的传播照片已经侵害了肖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拍摄路人侵犯肖像权。肖像权作为我国公民的基本人身权益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以公益性、新闻性为目的传播照片已经侵害了肖像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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