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拘留的程序包含哪些?

刑事拘留
2022-12-14 00: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首先要审查准备拘留的对象是否符合拘留条件,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签发《拘留证》进行拘留;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拘留后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刑事拘留后的处理程序是:
    1、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2、撤销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3、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4、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 刑事拘留的程序有:
    1、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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