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同事不给作证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12-14 02: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的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法律依据: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的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申请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工伤认定厂里同事不给作证的,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一、工伤认定时,只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关系证书和病例就可以了,至于是否属于因工伤受到伤害的举证证人由用人单位提供,而非劳动者。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