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楼上噪音扰民将我的租客逼走我可以要求楼上赔偿吗?

业主维权
2022-12-14 08: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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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租户太吵,房东不一定有责任。楼上租户太吵的,楼下业主可以直接找租户进行协商,要求其改正吵闹行为,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让房东与楼上租户进行协商,停止侵权行为。对于楼上租户的吵闹行为,屡教不改的,楼下业主也可将业主与租客列为共同被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租户扰民有房东和租户共同负责任。发生租户扰民,业主应当先和租户沟通,劝阻停止扰民行为。劝阻无效可以向房东、居委会或警方投诉,请房东或居委会出面协调。协调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房屋租客扰民的处理方式: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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