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行政拘留,家属可以去探望吗

行政处罚
2022-12-14 08:3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正在行政拘留期间的违法行为人,家属是可以进行探视的。探视的要求有:持有效身份证件,律师会见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 民事拘留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期间家属不可以探视,只有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可申请探视,与其会面和交流。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但是有严格限制。而且真正是否允许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规定。拘留十天可以探视一次。  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第四十六条:被拘留人员会见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
    一、
    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四)会见时只限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绝接收水果、烟酒、菜肴、食品等。会见人员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值班民警检查后方可带入所内,严禁将危险品、违禁品带入拘留室;  
    (五)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本人的律师执业证、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的委托书或办案单位的证明文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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