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三胎有生育津贴吗

社会保险
2022-12-14 09: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三胎申请生育津贴需要在终止妊娠后或者术后6个月内,携带下列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职工想要享受生育津贴,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连续缴费义务。第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按规定实施了计划生育手术。如果职工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即使是补领的结婚证也不会影响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是未婚生子,由于孩子的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因而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如果是在怀孕期间补领的结婚证,因为同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故而依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一、只有合法生育,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才有工资,而第三胎很明显违反了国家规定,所以一般来说三胎是不能领生育津贴的。


      
    二、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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