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就是归谁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4 09: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房子归属的确定如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司法实践中,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关键还是看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登记方婚前购买或受赠与、遗赠所得的财产,则会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将归登记方所有。如果房屋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尽管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没有其他特别约定的,则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此,综上分析,并不是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就归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财产,但不一定具有完整产权。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登记的名字为房屋所有权人,婚后购买的房产仅登记一方名字的,仍属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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