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股权转让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股权转让
2022-12-14 10: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 股东转让股权的,双方都应当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等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 股权转让印花税依据是: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及产权转移书据为应纳税凭证。股权转让属于应纳税凭证,应当由当事人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