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第三人

2022-12-14 10:4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办法: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的,或者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而未提起诉讼的,则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确定为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在行政诉讼中确定第三人的办法: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第三人,可以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 行政诉讼中下列人员可确定为第三人: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第三十条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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