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除收养需要什么材料的

子女抚养
2022-12-14 10:5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收养证的收养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去民政局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手续。解除收养需要的材料: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 解除收养登记的方法: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收养解除是收养关系依一定的方式而终止。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应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
    3、解除的理由是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