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商家在销售页面没有备注商品每袋含量,只有净含量300毫升,结果是10袋,整盒整盒300ml,这是不是欺诈消费呢?

网络购物
2022-12-14 11:1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有网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与其宣传的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或者明显低于其宣称商品或服务的标准,并且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产生错误认识的,就可以认定网络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欺诈。
  • 一般来说,经营者的下列行为,则属于欺诈消费者: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8)销售失效、变质商品的;
    (9)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10)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的商品的; (11销售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
    (12)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经营者能够证明,就不是欺诈行为;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 消费欺诈行为可以通过以下行为进行认定: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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