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消费不给退家长的维权方式:首先家长可以与店家协议,只要家长不予以追认,未成年人实施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行为就是无效的,那么店家应退还未成年人消费的款项;如果协商不成,家长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店家退还未成年人消费的款项。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