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孩子的探望权离婚协议写的是可以随时接送孩子,男方不让看,我就在他们那边法院起诉了,但是法院判的调解书是一个月看两回一回看两小时,我想接送孩子还可以在起诉么

子女抚养
2022-12-14 11: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诉讼中,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每月一至二次的探望时间,由探望权人自行到另一方住处或是子女所在学校将孩子接回,然后再负责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起诉离婚后看小孩探望权的法律规定是:
    1、为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人有权探望孩子;
    2、其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是依据双方协商约定或者法院判决而定的;
    3、如果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中止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探视权不让接走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也只能暂时带走。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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