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失踪了要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2-12-14 12:13: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应该向欠款人的财产代管人或担保人讨债。如果欠款人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之后由其财产代管人使用失踪人的财产来还债;如果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可以通过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等方式来讨回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欠债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申请欠债人失踪。当事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代管人应当从失踪人的财产中偿还借款,或者直接向债务人原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偿债务。
    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封存对方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债务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举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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