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
协议离婚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去办理
离婚登记;如果是
诉讼离婚的话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同时提交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财产的证据。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
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