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房子的归属问题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4 12:5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房子归属的确定如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归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房子归属的具体确定方式是:
    1、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归购买房子的父或妻;
    2、房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等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归属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归产权登记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房子归属问题的处理如下:在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一方婚前的房屋以及婚后独自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由一方个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