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限制高消费了,但可以购买机票和高铁车票请问可以坐吗

2022-12-14 13: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限制高消费不可以坐高铁二等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旅客的义务是: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旅客不得携带或行李中夹运危禁品。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 如果购买动车票的当事人被限制高消费,一般情况下不能乘坐动车。限制高消费,法律术语,即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主要是针对那些有清偿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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