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结婚了可以要求彩礼返还吗

彩礼
2022-12-14 14:5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未同居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规定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登记未同居可要求返还彩礼。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若是对方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婚同居并且没有打算结婚的,如果男方给付彩礼之后要求返还,女方需要返还全部的彩礼,但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部分不用返还。因为《民法典》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需要退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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