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财产,房贷没还完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4 15:0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房产离婚房贷没还完的处理:双方首先可通过协议的方式分割房子,即提前写明房子的所有权,或者也可在后续房产证办好之后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分割,但法院原则上是不会处分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当事人可以等到房产证下来以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的处理方式:如果房贷依法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由夫妻协商偿还,一般房贷都是由协商取得房子的一方进行偿还,并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贷款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则由房子的购买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房贷没还清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双方协议上处理,若协商不成的,个人房产不分割,共同房产按照份额分割,没有份额的,按照房产的实际情况分割。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协议不成,房产归登记一方,并由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