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伙没签合同,对方单方面提出中止合同且不退我钱

合伙企业
2022-12-14 16:11: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
      
    (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 合伙未出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伙协议生效后,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